运输协议:
二:本公司不承运任何一切违禁品,易燃易爆,危险化学品或本公司认为是危险品的货物,也不提供与此有关的其他服务;另外,本公司不接受含有禁运物的运输货物。不代付运费,不代收货款。如有代付运费,请提前一天告知本公司,当天并将代付运费汇进本公司指定账户。否则,本公司有权拒绝需付任何费用的货物权利;
三:送货客户请带货物装箱单明细,提供真实有效资料,禁止提供与货物不符资料,如有虚报满报,因为客户隐瞒货物实情而导致清关时货物被海关扣押的情况,本公司概不负责,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负责承担所有责任;
四:运输货物属于易碎品,请客户提前与本公司联系,咨询相关打包事宜,如需打木架提前在外包装标注(F)木桩费用按照每立方1000泰铢收取最低收取150泰铢,如不告知损坏概不负责;
五:如果货物在本公司承运路段中出现丢失的情况,经本公司查实后,本公司按照丢失货物运费的最高3倍理赔,货物损坏未丢失的按照损坏货物运费的1倍运费理赔;
六:周末、公共节假日以及海关延误、因遵守当地强制性安保要求或其他本公司不能控制的事件(天气、自然灾害等)引起的延误导致不能正常时效到货,将以本公司通知到货时间为准;
七:货物到达曼谷仓库后,邮件或者电话通知客户付费取货,且客户需提前告知取货方式(自提、派送、转发),如通知后超过3天未付款取货,本公司将对该货物收取仓储保管费(货物运费的每天5%累积收取),如超过15天未付费取货,本公司有权将货物变卖处理抵扣运费;
八:如有收到货物无客户代号,核实后任无法获知客户代号情况下,本公司仓库会拍照公布在货物认领处,客户自行认领并提交货物凭证(购物明细图)卖家发货物流信息图等有效证明),如在货物认领处的货物超过15天无人认领,本公司有权将货物变卖处理抵扣仓储管理费用;
九:客户收到货以后,如有任何疑问,请在签收后24小时以内反馈情况,凡超过24小时未反馈问题的,视为本次物流运输服务圆满完成。